注意拉萨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渔,最高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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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发现,最近在拉萨河畔附近有人在垂钓甚至捞鱼。7月9日,记者从市农牧局获悉,根据年拉萨市颁布的《拉萨市野生鱼类保护办法》,在拉萨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渔,禁止在大小江河及其支流、湖泊、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和公园内以炸鱼、毒鱼、电鱼、网鱼、垂钓等形式捕捞野生鱼类,违反规定者最高罚3万元。

上周末,在太阳岛的拉萨河沿岸附近,记者发现几名市民正在持杆钓鱼。记者看到一块写有“禁止钓鱼”的牌子,赫然立在该市民钓鱼点约10米处。

记者了解到,为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市农牧局持续开展了“巡河禁捕”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巡查辖区拉萨河道,检查是否有人钓鱼、撒渔网捕鱼等。

市农牧局畜牧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禁渔是为了保护拉萨河流域不断减少的濒危野生鱼类,保护良好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禁渔令实施后,凡是违反此规定者,由当地农牧部门没收捕捞工具和捕捞所得,并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说,在《拉萨市野生鱼类保护办法》实施后,拉萨市农牧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布,举报—。

在禁渔期间,发现捕捞野生鱼类行为者,都可以拨打举报电话或者直接向农牧部门举报。该负责人表示,举报人身份信息是保密的。接到举报后,农牧部门会立即进行调查,经查属实的,对违法捕鱼人员进行处罚。

文字:记者左晓萌

编辑: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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