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车,看到测速点便减速,通过后再超速行驶,这已经成为一些老司机的“一脚刹车法”。不过,这一方法将随着区间测速电子监控系统的启用而不再有效。
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拉贡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电子监控系统已于昨日开始试运行,10月28日开始,正式启用区间测速电子监控系统。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梧大队大队长巴罗告诉记者,拉贡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电子监控系统启用后,大车限速80公里/小时,小车限速公里/小时。驾驶员超速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相应处罚。
超速50%以上扣12分
拉贡高速公路共设4个测速点,巴罗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要根据拉贡高速道路交通标识标牌规定,在限速范围内安全行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如果驾驶员超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相应的处罚,超速20%至50%,记3分,罚款元;超速50%以上,记12分,罚款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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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当至贡嘎全程限速70公里/小时
本月初,省道线泽当—扎囊—贡嘎已经启用智能卡口和区间测速系统,全程限速每小时70公里。“在弯道、村庄附近,限速每小时30公里,因为这些地方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限制车速会大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山南地区交警支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实现智能卡口和区间测速后,驾驶员不用从乃东和贡嘎县检查站领取纸质的限速单,全程5个测速点启用,检查站仍会对过往车辆进行正常的安全检查。
超过限定速度20%以内,记3分,罚款元;超过限定速度20%至50%,将面临记6分,罚款元的处理;而超过限定速度50%以上,将面临记12分,罚款0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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