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公共卫生(全篇重点考点)
第一章:环境与健康
脑:甲基汞和汞的靶器官。
甲状腺:碘化物和钴的靶器官。
有机磷农药的靶器官:神经系统;效应器官:瞳孔、唾液腺。
DDT(滴滴涕):在(脂肪)中可达到很高浓度,靶器官:中枢神经系统和肝脏。
三致作用:致畸,致癌,致突变。
致畸:甲基汞和某些病毒等。
致突变:亚硝胺类,甲醛,苯,敌敌畏等。
致癌:煤焦油(皮肤癌)、亚硝酸盐,石棉双氯甲醚,镭的核聚变物,黄曲霉毒素等。
第二章:动物性食品污染及控制
具有“三致”作用的药物:雌激素类(乙烯雌酚)、同化激素(苯丙酸诺龙)、喹噁啉类(卡巴氧);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呋喃他酮)、硝基咪唑类、砷制剂,这些在动物体内食品不得检出。
给猪使用克伦特罗(瘦肉精),引起猪肉和内脏中瘦肉精残留。
目前畜禽养殖中非法使用最广泛的β-激动剂是克仑特罗,其次是沙丁胺醇(舒喘宁)。
在鸡、鸭饲料中添加苏丹红,引起鸡蛋、鸭蛋中苏丹红残留。
食物中毒的特点:(1)有病因食物;(2)发病急剧;(3)有类似症状;(4)无传染性。
氨基糖苷类:前庭功能障碍和耳蜗听神经损伤
氯霉素:抑制骨髓造血机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
磺胺类药物:损害肾脏。
喹诺酮类药物(大剂量):肝损害。
汞中毒:“水俣病”(无机汞主要损害肝脏和肾脏;甲基汞损害神经。)
铅中毒:急性表现胃肠炎症状;慢性表现神经紊乱。
镉中毒:急性中毒表现消化道症状;慢性中毒表现骨质疏松、高钙尿,“痛痛病”。
氟中毒:氟为亲骨元素,主要分布于骨骼和牙齿,有机氟中毒表现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症状;无机氟中毒时表现为氟斑牙、氟骨症。
砷中毒:“黑脚病”。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
(1)7-9月份多发;
(2)原因:食品加热不彻底,肉与肉制品;
(3)症状:急性胃肠炎;
(4)诊断:检食物或呕吐物中的沙门氏菌
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食物中毒:
(1)病原:ETEC、EPEC、EIEC、EHEC;
(2)夏季多发,熟肉食;
(3)症状:胃肠炎;
(4)诊断:病源菌和毒素鉴定。
葡萄球菌食物中毒:
(1)A型肠毒素多见发生,夏秋节多发生;
(2)中毒食品:主要为乳制品;
(3)症状:突然恶心、喷射状呕吐、上腹部疼、腹泄。
李斯特菌食物中毒:
(1)以乳制品最见多,特别是在冰箱中保藏时间过长的乳品和肉品;
(2)症状:腹泻、腹痛、发热、败血症、脑膜炎。
肉毒梭菌毒素食物中毒:
(1)3~5月份多发;
(2)中毒食品:多为家庭豆制品;
(3)症状:肌肉麻痹。
任何食品中均不得检出的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泻大肠埃希尔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空肠弯曲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肉毒梭菌及其肉毒毒素、产气荚膜梭菌、蜡样芽孢杆菌、李斯特菌。
第三章:人畜共患病概论
按病原体储存宿主的性质分类:
以动物为主的(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棘球蚴病、旋毛虫病、马脑炎。
以人为主的(人源性)人畜共患病:戊型肝炎。
人兽并重的(互源性)人畜共患病:结核病、炭疽、日本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
真性人畜共患病:猪带绦虫病、猪囊尾蚴病、牛带绦虫病、牛囊尾蚴病。
按病原体的生活史分类:
直接人兽共患病:狂犬病、炭疽、结核病、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弓形虫病、旋毛虫病等。
媒介性(中介性)人兽共患病:流行性乙型脑炎、森林脑炎、登革热、并殖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利什曼虫病等。
周生性(循环性)人兽共患病:猪带绦虫病、牛带绦虫病、囊尾蚴病、棘球绦虫病、棘球蚴病等。
腐生性(腐物性)人兽共患病:肝片吸虫病、钩虫病等。
第四章:乳品卫生
健康奶牛乳汁细菌数量:~个/mL。
生产区门口地面有长、宽、深分别不低于3.8m、3.0m、0.1m的消毒池。
乳中掺假物的特点:
1、掺假物是廉价的物质:水。
2、掺假物和乳的物理性质非常相似:米汤、豆浆、广告白、白鞋粉等。
3、掺假物起特殊作用:(1)、提高乳的密度:食盐、蔗糖或尿素等物质。
(2)、提高乳的“蛋白质”含量:三聚氰胺。
(3)、降低乳的酸度:乳中加入中和剂,以中和过多的乳酸。
(4)、防止乳的酸败:乳中加入甲醛、过氧化氢等。(5)、阻止酒精阳性试验结果出现:作假者在乳中掺入洗衣粉。
第五章:场地消毒及生物安全处理
带畜群消毒的消毒药:0.1%新洁尔灭;0.3%过氧乙酸;0.1%次氯酸钠。
环境(贮粪场)消毒:2%氢氧化钠或生石灰。
用具消毒:0.1%新洁尔灭或0.2%~0.5%过氧乙酸。
病尸消毒: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污水的测定指标:
(1)溶解氧(DO):溶解于水中的氧,作为水被污染程度的标志。
(2)生化需氧量(BOD):一定时间和温度下,水体中有机污染物受微生物分解所耗去水体溶解氧的总量,判断污水处理的效果。
(3)化学耗氧量(COD):一定条件下,用强氧化剂氧化水中有机污染物和一些还原物质所耗氧量,是水中有机物含量的间接指标。
(4)悬浮物(SS):水中含有的不溶性物质,最大允许排放浓度为400mg/L。
销毁适应对象:
口蹄疫、猪水疱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绵羊梅迪/维斯纳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山羊关节炎脑炎、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炭疽、鼻疽、狂犬病、羊快疫、羊肠毒血症、肉毒梭菌中毒症、羊猝疽、马传染性贫血病、猪痢疾(病原为猪痢疾短螺旋体)、猪囊尾蚴、急性猪丹毒、钩端螺旋体病(已黄染肉尸)、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鸭瘟、兔病毒性出血症、野兔热的染疫动物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畜健康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
掩埋:掩埋坑底铺2cm厚生石灰;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上层应距地表1.5m以上。
无害化处理-消毒:
(1).高温处理法:适用于染疫动物蹄,骨和角的处理。
(2).盐酸食盐溶液消毒法:适用于被病原微生物污染或可疑被污染和一般染疫动物的皮毛消毒。
(3).过氧乙酸消毒法(化学消毒法):适用于任何染疫动物皮毛消毒。
(4).碱盐液浸泡消毒:适用于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皮毛消毒。
(5).煮沸消毒法:适用于染疫动物鬃毛的处理。
粪便的消毒:
焚烧法,掩埋法,化学消毒法及生物热消毒法。生物热消毒法是对粪便经济有效的消毒方法。
第六章:动物诊疗机构及其人员公共卫生要求
动物诊疗机构:分动物普通病区和动物疫病区。
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m。
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一)基本防护
1.防护对象:在动物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疗人员。
(基础防护用品)
2.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二)加强防护
1.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疗人员;对重要人兽共患传染病进行诊疗的工作人员。
2.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加强防护用品)
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使用。
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接触高危险性人畜共患传染病病畜群时。
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粘膜的操作时使用。
鞋套:进入高危险性人畜共患病病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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