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桶混装被城管查处,半个

扬子晚报网10月12日讯(通讯员黎元张宏记者张可)小区物业公司不仅要在小区设置分类垃圾桶,而且禁止将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您好,我们是栖霞城管,请带我们看下小区垃圾分类情况?”近期,南京栖霞城管大队栖霞中队对辖区部分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进行督导、检查,从源头助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今年9月16日,栖霞城管大队栖霞中队联合城管科前往辖区一小区,检查垃圾分类工作。在检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该小区垃圾分类存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该小区物业作为管理责任人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来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小区内使用的是没有标志标识的垃圾桶;其次,该小区内的垃圾桶内存着严重的生活垃圾混装混投现象;最后,该小区物业没有与符合要求的单位签订餐厨垃圾的运输合同。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执法队员对该小区物业公司现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

10月9日,执法队员再次联合街道城管科前往该小区,复查该小区垃圾分类整改情况,经现场核查,该物业已经与符合要求的企业签订了餐厨垃圾的运输合同,但是垃圾收集点周围环境较差,未安排相应的垃圾分类指导员指导小区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垃圾桶内依然存在混装混投现象,其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管理不到位,相应的义务依然未履行,鉴于现场核查情况,执法队员依法依规给以立案查处。

据悉,栖霞大队后续将持续不断地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做到认真核查、严格执法,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来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也将紧盯重点单位、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专项执法行动,助推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实施分类措施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校对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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