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拉萨市“酒驾”专项整治通报会,对近段时间查处的7名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酒司机”予以曝光,被曝光的7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此次被曝光的“酒司机”中有一名为女性,这也是拉萨交警今年开展酒驾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首位女性“酒司机”。另外,7名“酒司机”中还有一名嫌疑人至今未投案。女司机醉驾身上有酒味当场被查自今年5月份以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属各大队一直在开展整治酒驾行动。8月18日23时08分,民警在当热东路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发现袁某身上有明显酒味。通过酒精测试仪器吹气测试,袁某初次测试的酒精含量为mg/ml。医院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袁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95.5mg/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ml就属于醉酒驾驶车辆。袁某被查获时属于醉酒驾驶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民警决定对袁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进行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袁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袁某签订了取保候审决定书。据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酒驾严打专案组民警晏彬介绍,截至目前,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查处44名涉嫌醉酒驾驶罪的“酒司机”,吊销44本驾驶证,其中袁某为今年查处的首位女性“酒司机”。联系多次仍未投案醉驾司机或将被网上追逃在专项整治通报会上,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特别通报了“酒司机”王某的案件。9月30日23时05分许,民警在北京中路发现驾驶车牌号为藏AEF车辆的王某醉酒驾车,其血液样品中的乙醇浓度为.22mg/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民警决定对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进行立案侦查。但据晏彬介绍,自王某被查处之日起,民警就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联系王某,但均未联系到他本人。此次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从10月24日起,限3日之内,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限期内王某不到案,将视为负案在逃,展开网上追逃。对于自己的行为,王某要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交警提醒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打击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是交警部门一项长期的工作。酒后驾车会给家人和他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和损失,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触碰法律底线,一定要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拉萨第五批“酒司机”名单
董某********藏AX
血液样品中的乙醇浓度为:80.6mg/ml
次某********藏AG
血液样品中的乙醇浓度为:.7mg/ml
王某********X藏AEF
血液样品中的乙醇浓度为:.22mg/ml
贡某********藏AN
血液样品中的乙醇浓度为:.15mg/ml
米某********藏EF
血液样品中的乙醇浓度为:.08mg/ml
袁某********藏AAG
血液样品中的乙醇浓度为:95.5mg/ml
伦某********临AR
血液样品中的乙醇浓度为:.8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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