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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拉萨日报》一版、《拉萨晚报》五版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可享受免费教育补助》为题就我市部分学生资助政策做了报道。9月6日,记者再次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采访获得一个好消息,拉萨市所属的各县区学生资助政策都已经陆续出台。记者梳理了各县区生活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如下:
1城关区城关区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读大学期间除学费外,对其住宿、书本等其它杂费每学年按%的标准全额资助。城关区属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读大学期间一年按12月计,每月发放0元(年/1.2万)生活补贴,其中70%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补贴,30%为交通补贴。
2堆龙德庆区属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及高职)在校生,凭其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及原始正规票据、收据证明对学费予以实报实销,以及区外高等教育在校生享受生活费的同时,享受每人每学年元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补助。属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子女区外就读初、高中(中职)的在校生,在拉萨市统一安排解决往返家校交通的基础上,享受每学年元(每月元,一学年按10个月计)生活费补助。
3达孜县按照该县教育系统以教脱贫实施政策,达孜县户籍计划内录取的、在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生活补贴方面该该县建档立卡大学生每生每月区外元,区内元,一年按10个月计发。
4墨竹工卡县年起,该县按照市委2号文件精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校大学生生活补助,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大学生的生活补助提高至区外0元/年,区内元/年。
5曲水县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中职生资助标准为: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硕士、博士生区内院校学杂费、住宿费、凭票资助,生活费0元/年,交通费区内其他城市元/年,本市元/年;区外中职生交通费元/年;初中毕业考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区内中职生交通费区内其他城市元/年,本市元/年。建档立卡贫困高中生路费资助标准:区内其他城市高中生元/年,本市高中生元/年,以上都是年资助。
6林周县户籍在林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校大学生,可享受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学费补助:学生可凭学校财务部门开据的正规发票及收费项目清单进行实报实销(不含其他杂费),报销比例为%。生活费补助:区内学生每月元、区外学生每月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7尼木县为贯彻“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方针,落实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该县决定对年及以后考上大学的农牧民子女和城镇低保户子女在校期间的学费进行全额资助。对符合条件学生的学费进行全额资助,其中:享受其它资助的大学生,如资助费用少于学费,其差额由县财政补足;考入免补专业的大学生,区内补助路费元、区外补助路费元。
8当雄县为进一步完善健全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帮助我县各级各类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各阶段的学业,该县设立了助学项目。资助对象是当雄县牧民(含县镇低保)家庭子女考入非义务教育阶段区内外大专以上(含大专)在校就读学生。资助标准为:按新生入学须知资助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生活费每学年资助0元,精准扶贫户子女区内生资助0元,区外生资助0元。
市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张耿蓉表示,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所有学生资助项目均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其他同类政策。据悉,近年来,我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的同时积极完善我市学生资助体系建设,不断加大资助资金投入力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自年至年期间,我市、县(区)两级财政投入资助资金近1.7亿元,惠及学生4万余人次。
来源:记者孙靖宇、见习记者刘发林
编辑: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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