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纪委发通知严明三大节日各项纪律

来源:西藏日报

日前,自治区纪委下发了《关于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就严明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三大节日”期间各项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发出“安民告示”,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要深入落实主体责任。“三大节日”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研判本地本部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情况,对“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寸土不让的决心,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落地生根。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好自身作风建设,又督促分管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决不能做甩手掌柜、当老好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防止和纠正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的“四风”问题。

通知强调,要严明纪律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三大节日”之前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印发通知通报、学习党规党纪等形式,向党员干部传导压力,提前打招呼、提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娱乐消费,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拜访,严禁违规发放津贴福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敛财,严禁借节日跑官要官,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下属单位和企业”。

通知明确,要严格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重拳出击,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三大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工作。要排密执纪计划,整合各方力量,深入明察暗访,善于发现线索,及时查处问责。地市纪委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采取县(区)交叉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对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查处,并对交叉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派驻纪检组要定期不定期对驻在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守住重要节点、紧盯“三大节日”,严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三大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来抓,加大查处力度,坚决让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人付出应有代价。对一些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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