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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进入生产、销售、运输旺季。为了小伙伴们的人生财产安全,可是辛苦了拉萨市相关部门的小伙伴。今天就跟着西西了解一下相关方面的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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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拉萨市城关区公安局全力开展春节、藏历新年前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运输储存行为作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要屏障,密切配合,联合行动,主动发现,主动进攻,依法严厉惩处各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一方面由拉林高速检查站在此期间有针对性地加强检查、盘查力度,对于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格核查托运人、承运人、驾驶员、押运员基本信息,认真核对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以及烟花爆竹种类、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一旦有私运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未悬挂或未安装危险货物警示标志、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罚。
另一方面由治安大队、派出所牵头全面排查重点部位,重点对可能私制、私藏、私运烟花爆竹的废弃院落、厂房仓库、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大排查,坚决消除死角死面。
期间,城关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组织民警,采取定期轮检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立即下发《整改意见书》责令迅速整改,并定期开展回访,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彻底消除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务求质量过硬,确保安全经营。
同时动员乡(办)、村(居)和双联户等基层组织,联合网格民警深入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宣传、曝光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例,形成全民参与浓厚氛围,鼓励社会力量积极举报私销、私运、私储和非法燃放的线索。
小伙伴们要提高自觉守法意识,在正规零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避免因质量问题损害自身权益。要在指定烟花爆竹的区域内正确燃放烟花爆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燃放不当引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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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设有35家
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点
今年,拉萨市将设立35家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点,限时零售许可时间为1月16日至3月3日。
日前,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年烟花爆竹零售布点审核小组,对城区提出烟花爆竹零售申请的55家商户选址情况进行审查,初步审查确定35家作为年拉萨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商户,并授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为提升经营商户的安全防护意识,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拉萨市城关区安监局还特意请来了专家为商户进行培训。烟花爆竹限时零售期间,市安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执法检查。
据了解,节日期间,市民赴市区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时,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各销售网点工作人员将通过实名制登记系统记录购买者的个人信息,实现烟花爆竹的流向管理,确保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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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七大区域
据拉萨市安监局监管二科负责人李军清介绍,为防止环境污染,保护城市环境,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拉萨市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即拉萨市人民政府10号令。该令规定以下区域内禁止燃放、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1)老城区:市区东至林廓东路、南至江苏路、西至朵森格路、北至林廓北路,具体范围以国务院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为准。
(2)布达拉宫广场、宇拓路、康昂东路、娘热路南段、中和国际城。
(3)党政机关、军警营地。
(4)学校、医院、市场。
(5)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桥梁、大型仓库、变电站、加油站、液化气站及其外围米。
(6)古建筑群、文物建筑区域及重点居民区、公众聚集场所。
(7)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
主编:索郎旦达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拉萨晚报
图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李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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